內容:
尊敬的局長您好!
本人閻永勝男1968年生人。原住天津市可東區萬新村4區17號樓4門705室計租面積38平米,愛人王穎1970年生人,女兒閻成今年17周歲。我和愛人2000年都下崗了,父親2002年去世,欠下6萬餘元醫藥費等外債。在債主一再逼迫下,我於2003年底將我名下住房以8萬餘元買掉(當時市場價格)。一直租房居住至今(有這8年來的租房協議,共搬了4次家)!剩下的錢自己起照做化妝品生意,兩年後生意賠本又欠下5萬餘元。現在我壓力很大!孩子上高中了(不再享受國家義務教育)房租每年都漲,我現在租住南開區南開二馬路聚英裡3號樓1門714室房租每月1500元。愛人在如家酒店山西路店打工,每月工資1500元。我以前給朋友幫忙也掙1000多元,現在失業在家。
我說的都是事實,我請求政府明察,請求局長給予我相應的幫助,這些年來我一直硬橕著這個家,我想我畢竟還不是年齡很大,真的不想給政府添麻煩。現在我真的無能為力了,向政府尋求幫助,希望局長根據我的情況給我滿意的答復!
此致敬禮!
閻永勝
2012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