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天津太平保險的一位客戶,於2012年7月22日發現汽車被水浸泡,車內進水。報案後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出具氣象證明。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於7月23日向在津經營的財產保險公司發出通知無需客戶再提供氣象部門出具的證明。多次與保險公司95529聯系,無法出具氣象證明可否能正常理賠,太平保險要求必須出具氣象證明。該公司無視保險協會要求,藐視職能部門。望給予解決。
孫大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您提出的問題已轉有關部門辦理,我們將盡快給予回復。
祝生活愉快!
市政府金融辦
2012年7月27日
此問題已解決,網友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