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保人員,您好!我想諮詢一個問題,我是06年4月份開始工作,從06年4月份到08年7月份,這2年多時間沒交社會保險,從08年7月到現在都交了,中間沒有停,我06年4年到08年7月在南開區上班,也就在這家單位沒上社會保險,之後我一直在開發區上班,我現在要去河西區的一家新單位,新單位要求補繳之前2年多(從06年4月到08年7月)的社會保險,請問一下我該去哪個區哪個部門交,一共應補繳多少。期盼您的快速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們的工作人員已經電話聯系網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