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2年7月18日上午8:50,在單位車間進行粉狀原料投料時,由於粉塵太大。本人調整排塵風扇時,右手食指不慎被排塵電扇扇頁打到。送到天津武警醫院後,診斷為右手食指末節近端骨折。當天我回到單位,找到單位人事負責人。我把診斷證明書給了人事負責人,人事負責人讓我回家等回信。五天後人事負責人告訴我:由於我移動電扇時沒關閉電扇。我自己有責任不給我報工傷,只報銷醫藥費,誤工費按每天50%日工資給。
想問單位不給報工傷怎麼辦?工傷停工留薪期期限是多少?停工留薪期工資包含績效工資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應該在30日內到所屬人力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工傷,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屬人力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停工留薪期限由工傷認定部門根據傷情來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