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問題:
一:分戶問題
一個家庭要求分為兩戶,怎麼分戶?
二:落戶問題
結婚,一方有天津戶口,結婚7年後可辦理嗎?
還是,外地人員與我市居民結婚,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員,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這不是老的麼?聽說不是有新政策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