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戶口是天津的, 2011年1月前在天津紅橋街道上的靈活就業,2011年1月後在北京找到一份工作,北京單位給上保險,天津的靈活就業就停交了,可到今年7月份我離職了,請問我在北京這1年半的時間所交的保險如何轉到天津,是否還能繼續在天津享受靈活就業,如可以轉的話,手續是什麼?我的檔案在紅橋職介放著,在街道上的靈活就業,還想回津上保險,在天津退休!非常感謝!請您回復時詳細點,免得我津京往返!!!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