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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屬於雙外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現在在一家事業單位上班,看到天津的落戶政策裡:外地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我市有接收單位,持經市教委編號蓋章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到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電話:23394772)辦理手續。因租、借個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備登記戶口條件的,允許其在服務處所所在地登記集體戶口,或在津親朋處登記家庭戶口。
我之前按照規定攜帶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應屆高校研究生就業三方協議去辦登記戶口通知書,但是工作人員告知就業協議不滿足要求,必須除了我所帶的證件,還需要攜帶勞動合同及集體戶口頁主頁,因此就產生了幾個問題,需要諮詢解答。
第一,事業單位在一年後轉正定級纔能簽訂勞動合同,而我的戶口遷移證只有一個月有效期,如果一年後辦理,豈不是成了黑戶,因此想問現在用方協議不能辦理嗎?
第二,辦理需要集體戶口頁首頁,當前我們單位沒有集體戶口,需要掛在人纔市場,經諮詢人纔市場,人纔戶口頁並不能交給我,那麼我該怎麼辦?
第三,之前戶口遷移證地址是泰達人纔,現在單位讓放塘沽人纔,戶口遷移證地址由開發區到塘沽區,辦理落戶登記時是否需要修改,而遷出派出所告知只能手寫修改並蓋章,如果這樣修改,天津這邊戶籍部門是否承認?
以上三個問題我個人處理起來非常棘手,跑了很多來回,也辦不了,時刻害怕變成黑戶了,希望公安局的工作人員能予以解答幫助,感激之情溢於言表,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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