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西青區津淶道金麗花園的居民,近日,有自來水公司的通知海報說要免費更換自來水管,此為市政府民心工程,居民自願。本來這是好事,按說應該支持,但是上門組織者既非居委會、亦非自來水公司人員,只是拿著一份協議讓簽字交錢,曰補償一樓地面施工費用,不同意則要簽字承擔全樓今後水管問題的責任。先不提我們這些經過裝修的居民同樣需要費用施工,既然是自願、非強制,是否我本來就有免責拒絕的權利,而作為民心工程,自當政府主導,由居委會或自來水公司出面,更加具有權威性、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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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