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婆都是天津集體戶口,戶口檔案都在天津教委人纔,目前2人在北京工作,現已懷孕,辦理准生證方面一些問題不明:
1 我的戶口在河東區,我是應該去河東區計生委辦理嗎?
2 娠診斷證明書只有B超單可以嗎?需要蓋章嗎?
3 需要天津教委人纔給出具什麼證明材料?
4 公司已經給出具了初婚未育未領養證明
5 辦理生育服務證流程是怎樣的, 比如我需要那什麼材料去什麼部門開什麼證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應攜帶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材料。除需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如還有不清楚的問題請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