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開發區一家外企工作2010年6月離職至今,期間沒有工作,也沒有繳納任何保險,現在失業已經滿兩年,想提取公積金,開發區農行(農行住房儲蓄金繳存單位)需要人纔出具一份失業證明,他們說沒有辦法證明。我失業的事實可以通過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判斷,養老保險手冊也在我手裡,繳費也都停了,現在上班都有保險,如果我真的就業的話,不可能社保局不知道啊。我能不能提交養老保險手冊復印代替呢,或者有沒有別的解決方法?而且聯網信息一查就可以知道的。謝謝。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7-26
尊敬的網友:
您好,建議您向您的檔案存儲部門反映具體問題,此外,公積金政策問題建議您向開發區社保中心諮詢相關政策,服務諮詢電話:66370790 ,網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或向農業銀行津濱支行了解相關手續,聯系電話022-25328246。
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