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買的位於南開區東北角藝術公寓房子,於2012年5月28日簽的購房合同,至今2012年7月17日還沒有拿到購房合同,銷售說購房合同已送到房管局備案,還沒完成備案,但經了解合同備案應在購房後30之內完成,可現在已遠遠超過30日的期限,為什麼還沒有完成備案?期間多次詢問銷售,銷售只是說還在備案,請問合同備案需要多長時間纔能下來?時間能具體點嗎?在什麼途徑可以查詢備案情況?目前貸款已經下放了,為什麼合同還在備案?請具體說明?謝謝
高俊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