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8年12月入職的,公司一年以後纔給上保險【09年12月】,我是今年5月離職的,我想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問這一年的保險他是不是得給上!在公司上班的3年半期間,公司一共有三次更名09-10一次 10-11年第二次 11-12年第三次,請問我應該向公司要哪一年合同,還需要什麼別的證據嗎???他要不給合同怎麼辦? 謝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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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