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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本人為本科畢業大學生,07年來津工作,為天津市集體戶口,妻子為河北秦皇島戶口,目前我已在本市北辰區購買限價商品房,2012年底下房,房本下來時間未知,7月10日,妻子產下一子,我想諮詢一下,我這種情況,如何給小孩辦理戶口?有幾下幾個疑問?
1、我單位集體戶口在河北區望海樓派出所,目前單位已同意給小孩落集體戶口,但是望海樓派出所不同意,也未能出示有關文件。我自己諮詢過市公安局戶政處,河北區分局戶政科,均說可以辦理,但是需要望海樓派出所出具申請,如果不能辦理,麻煩您告訴我一下天津市公安局那個文件要求不能辦理小孩戶口。
2、我購買的限價商品房為政府乾預性商品房,此房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我去北辰區普東派出所諮詢落戶事宜,被告知必須持有房本纔能辦理,我想諮詢一下購房合同可以辦理嗎?如果年底下房,我入住以後,拿著房本可以辦理我本人及小孩戶口嗎?
3、如果小孩因為我個人房產證問題,不能辦理正式戶口,可否辦理臨時戶口,方便就醫,入托,如果不可以。那孩子在上小學之前辦理戶口可以嗎?有什麼難度?
4、我妻子的戶口掛在秦皇島人纔,她那裡不能上戶口。那我小孩戶口問題在目前天津市政策范圍內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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