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集體戶口,現在買首套商品房,可是備案的時候房管局讓我出示集體戶口首頁的原件,公司不外借原件,只能提供復印件並加蓋了公章,唐滾房管局不認可,讓到派出所加蓋戶籍章,大港海濱街派出所說不給復印件上面加蓋紅章,現在的情況是原件拿不出來,戶籍章派出所也不給蓋,我現在手裡就只有我那頁的原件和首頁的復印件,請問我的房子就不能備案了嗎?已經拖了好幾個月在不備案我就面臨違約的責任要交罰款, 請領導給予解釋和幫助!
趙永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