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領導:
您好,我是魯山道小二樓拆遷戶。定向購買了香蘭嘉園小區,原來告知我們是單價不超過5500元,可是最近從網上得知物價部門給的批示是最高不超6750元,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這樣一來會給好些家庭帶來困擾,本來是經適房,怎?也說漲就漲啊。老百姓到底還能相信誰呀!麻煩您在百忙之中關心一下,盼回復。
尊敬的付桂傑 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相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市發改委 2012年7月23日
尊敬的付桂傑網友 :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08]40號),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在綜合考慮建設、管理成本和利潤的基礎上核定銷售基准價格。市物價局已於2011年12月20日,下發了《關於香蘭嘉園小區定向安置住房銷售價格的通知》(津價管[2011]122號),該項目平均每建築平方米銷售價格為6150元,但最高售價不得超過每建築平方米6765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