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全款購買了一套長庚老年公寓帶產權的住房一套,當時給我們開具的購房協議和收據;目前已經入住半年了,我們多次詢問無果,既不給我們辦理產權證,也不與我們簽訂購房合同,他們這樣做是非違法?是否將我們的房屋用於銀行抵押了?懇請核查,謝謝!
老者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與您聯系,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