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住小區,河北區南口路格調藝術花園地上停車費要按每月240元收取。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2008年修訂)第五十一條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現在小區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而在收房時的管理公約中也沒有明確地上停車費。現在周邊小區都是按60元沒車每月收取的,天孚物業卻要收取240元。
請問,物業管理部門,天孚物業公司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米米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