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你們好!
我原是國企職工,1998年因故被判刑入獄並被開除公職,2003年刑滿釋放後憑借自己力量到處打工,租房居住養活自己撫養孩子,近十年來從未給政府增添任何麻煩和負擔。現在年齡大了身體也不是很好,很難再找到有穩定收入的工作,這段時間我找居委會和東新街道申請低保,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救助。因為我和孩子的戶口沒有在一個戶口本裡,居委會和街道不受理我的申請,只答復幫我問問。我也去了河東區民政局,答復是要我找街道。
我是在服刑期間離婚,孩子的戶口也被對方從我的戶口本裡移出,現在我要求把孩子戶口遷回,對方堅決不同意,為了不影響孩子的情緒和學習,我也實在沒辦法。我現在沒有穩定收入,還要租房生活,供養孩子,實在難以支橕。希望領導能根據我的情況特殊對待一下,讓我也真正享受到黨和政府對低收入市民的救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諮詢已收悉,稍後答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們已把您的相關情況轉給河東區民政局。河東區民政局將同您聯系,具體解決相關問題。
2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