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應屆畢業生,在一家私企單位工作,2012年6月26日進單位的,7月5日發的勞保沒有我的份。6月份發的防暑降溫費,我6月26日工作,是不是應該給我補,我沒缺過勤,一直在工廠裡乾活,想諮詢您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在每年6月至9月按月或一次性發放防暑降溫費,無論室外工作還是辦公室工作。防暑降溫費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在崗職工(不分合同性質),不得以實物代替。今年標准為每月106元。對於入職不足1個月的,是否折算沒有文件規定,建議雙方協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