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選擇安置房商品房,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情況下,要求提前三年繳納全部房款是否有法律依據?
民眾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於2012年7月10日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