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凱祥花園小區的居民,根據小區物業規定,我小區居民的許多車位在別墅區外,所以57-58號別墅前的小區道路是我們的必經之路.但是該別墅主人每天帶著她家一只一米多長的狼狗玩扔球奔跑游戲,每當有小朋友或老人路過該犬就會撲咬過來,為此經常發生爭吵,還撥打過110報警.但是派出所並未出警,只表示會向相關部門反映,但是幾個月過去了,並沒有管制,隨著該犬一天天變得更凶猛,大家通過時都膽戰心驚.
奇怪的是,根據國家的養犬管理規定,該種犬是明令禁止飼養在居民區的,有居民向110反映之後卻還沒有相關部門管理,為了生命安全,我們只好求助於政府部門,懇請解決!感謝之致!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民警及時到達現場進行了查處,並已對犬只進行了處理。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