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愛人結婚3年,他是天津人,他的戶口所在地在天津市和平區,我的戶口所在地在湖北省宜昌市,請問,我的戶口可以轉到天津嗎?如果可以轉,請問怎麼辦理?如果不可以轉,請問需要什麼條件纔能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