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房管局相關領導:
2008年8月,我和孩子們全款購買了南開區中環線的一處房產,作為生活用房,並在此居住。兩個子女今年已經都在25歲以上,需要另外組織自己家庭。
自2011年3月至今,我們數次奔波於各區房管局,均被告知按照第二套房屋對待。隨之一切首付,貸款優惠政策均無法享受。
後經多方查找,天津日報在2011年2月28日第六版,以及貴局門戶網站於20011年9月9日均公布了《限購》政策解讀。其中明確說明“不是同一居民家庭成員的共有單套房屋不計入居民家庭擁有的住房套數”。可各產權交易所工作人員對此政策並不了解,也不知道怎麼操作。
希望貴局領導責成有關人員公布此項政策的具體操作方法。更希望努力貫徹市政府的政策思想,讓下面的辦事人員熟悉業務,減少老百姓時間、金錢上的損失。切實的解決人民群眾的困難。
韓敏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7月9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