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相關部門領導:
我07年在天津北辰區購買了商品房,碩士學位(在職碩士),中級職稱,36歲,有工作單位,社險正常繳納,農業戶口,按照原人事局“津人【2000】19號文件規定的人纔引進條件我是否符合引進條件?如符合應如何辦理?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