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9年大本畢業後,戶口從學校落到了單位(塘沽)的集體戶口。我媳婦是專科,戶口沒有能遷過來。
2010年的時候她在塘沽按揭買了一套房子,房產證上只有她自己的名字。
今年1月份的時候我倆結婚了,考慮到以後孩子的戶口問題,現在想著把我的戶口從集體戶口裡面牽到房子裡面去。
是直接拿著房產證、結婚證去派出所就能辦理,還是需要先把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之後,再去派出所辦理,還是必須得是我自己買套房子纔能把戶口遷出來。
萬分焦急~~盼復!謝謝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您可到房產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