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1.沒有下來產權證的還遷房是否可以買賣?是否合法?是否還有其它合法途徑進行買賣?買賣雙方有什麼相關的法律責任?
2.買賣還遷房(五年內的)需繳納哪些稅費及繳納比例?在五年以內買賣還遷房的過戶費要比五年之後的過戶費高出哪些項目?
3.無產權的還遷房以私下簽署文字協議的形式買賣,有中間人作證,是否被法律承認?
4.如果等房產證下來後對方執意不肯過戶,我要想讓對方過戶要做些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7月6日
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城投公司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運澤花園房屋更名正在進行中,具體請與所在街道辦聯系。
其他問題請諮詢司法、房管的相關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