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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市一名機動車駕駛員,平時上下班駕駛一輛行駛了10萬公裡的15年車齡桑塔納轎車。我的車子狀態非常好,維護天津市的空氣質量我擁護,但是我對於天津市的流程有幾個意見
1、我對於不檢測車輛尾氣。直接按照按照年限劃分黃綠標有意見,一般家庭用車用於上下班交通的話。每年最多一萬公裡,13年最多纔13萬公裡。正是汽車的黃金年齡,不做任何檢測,直接混同於公務用車、公司用車發放黃標,我感覺是不合適的,這個政策的本意是減少污染,變相強制更新車輛會增加更多的污染。
2、參考北京市的做法,可以通過加裝三元催化的辦法將部分保養好、公裡數少的車輛在檢測後發放綠標,不能一棍子全部打死。
3、現在天津市給予提前報廢黃標車給予補償,為什麼我們的車輛不給補償呢,沒有你們這個政策我們車子開的好好地。畢竟我們用車在前,你們這個政策在後,不能因為你們想一個政策就讓我們的資產貶值把。也不能增加我們的負擔吧。
現在我這個車開不了了,我們是遵守法律的公民,你們不能逼我們開個報廢車子滿街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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