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周一提交了問題,還沒有回復,因為很急,所以又諮詢了一次,敬請諒解。
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幫我解決疑問,我現在是給我弟妹諮詢一下落戶問題:我弟弟大學本科畢業,目前戶口在寧河縣潘莊鎮老安淀村,非農業戶口,今年結婚,我弟妹大學本科畢業,戶口原來在河北省保定市的學校集體戶口上,今年已滿兩年,當地公安機關開出准遷證,要求遷往她的原戶籍地張家口市,但她目前還未遷入,她想直接把戶口遷到老安淀村,不知道可不可以,還是必須先遷到張家口,再辦這邊的遷入手續呢?如果要遷到這邊,走投靠家屬還是走人纔引進,需要什麼手續呢?
敬盼答復!
此致
敬禮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7月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待您弟弟在津落戶滿三年後,可憑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婚姻證明等到屬地公安機關按人纔家屬政策申報在津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