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人在武清高新公寓住宿,租賃一間6人間宿捨(他們的術語叫包間)。每季度繳費一次,同時與整棟室友公攤樓道內公用水電費,共享資源共同承擔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不可思議的是:我要承擔此間宿捨內5個空床位平攤的水和電。為什麼?這5個床位沒有人住,也就是說她們永遠不發生水電的耗費。
我曾向負責人諮詢該問題,他回答我:住在這個公寓就是這個規定。我今天投訴這個規定不符合市場經濟!第一,沒有發生的費用,為什麼要征收?第二,根據這個規定,那些浪費水資源的人沒有多承擔費用,反而節約的人為她們減輕負擔。
我已經在公寓入住1年半,50元水和50元電至今還在用。可我公攤的費用已達500餘元。請問公平何在?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6月30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責成武清開發區總公司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現將回復如下:
經核實,高新公寓與該員工所在企業簽訂了包間協議(6人間協議),所以必須承擔樓道內公用水電費。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