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諮詢一下醫療保險轉移問題,我在廊坊工作09年2月離職的,要把養老保險轉移到天津開發區,被告知09年1月和2月的醫療保險要開具繳費證明,請問如果不轉移這兩個月的醫療保險能繼續轉移養老保險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直接向開發區社保中心諮詢相關政策,網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服務諮詢電話:66370790。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