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家老人於今年4月25號去世,工資應該是每月20號結算,醫療保險費用扣到了5月份。請問這種情況下老人的喪葬費、工資、醫保費用應如何結算結算?
尊敬的網友: 您好!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一般在死亡次月停發。喪葬費的領取,是由用人單位到參保社保分中心填報《天津市養老保險其它待遇支付審核名冊》等材料後,社保部門支付喪葬費待遇。墊付的醫保費用(死亡前醫療費用)應當在單位辦理人員減少手續前申報到社保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