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就職於東麗區一家外資企業,因該企業經濟效益不樂觀,於2012年4月與本人協商解除了勞動合同,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本人已懷孕並且已臨近預產期,在職期間繳納五險。我愛人在北辰區一家外資企業就職,有生育保險。根據天津市最新的社保政策,請問本人的“生育津貼”能否在我愛人的單位申請報銷?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生育津貼不能在其他單位申請報銷。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