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西青區 和瑞園小區的 居民,現在因為懷孕涉及到辦理准生證的問題,之前一直諮詢的李七莊政府計生辦,但是今天去辦理時,負責人員孟小姐,告知我們小區不屬於其管轄范圍,具體去哪辦她也不知道。
我於2011年購買此處住房,房產證是西青區的(大產權),我和我愛人的戶口也都落在房子上了,戶籍歸屬於西青區李七莊管理。因為醫院立本的時間有限,而且涉及到孩子落戶口的問題,煩請領導重視,幫助解決一下。急!
後來看過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question/zero/detail.jsp?id=112187這個帖子,但是打過去也沒有任何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與您聯系未聯系上。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如果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除需出具夫妻雙方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的材料外,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