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領導,您好
我是南開區白堤路附近一小區居民,現在小區正在進行供熱“一戶一環”改造,改造固然是好事,但勢必會對室內原有裝修等構造造成破壞,導致住戶產生實用價值或者美觀價值等方面的損失,就該損失應由哪方承擔?若日後因為“一戶一環”改造導致後續問題的發生,則該由哪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此外,施工前我認為應就施工細節問題由住戶與責任方簽訂書面協議,如果責任方不提供該協議或者提供的協議中有違反《天津市供熱用熱管理條例》的情形而不予糾正,該情況該如何處理?
如果住戶和責任方針對原則性問題比如對住戶室內原有管線布局、裝修等造成的損失無法協商一致,住戶是否有權利拒絕進行“一戶一環”改造?如果拒絕改造,是否會對住戶日後的供暖造成影響?
謝謝您的寶貴時間!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結果將很快回復您。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2年7月
您好,留言收悉。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中第11條第4、5款的規定,由施工單位單戶分環改造給用熱戶裝飾裝修造成損壞的,供熱單位和施工單位應予以修復。因違反設計和施工規范,給用熱戶造成損失的,供熱單位和施工單位應予以賠償。
南開區宏源熱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