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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領導:
您好,我想諮詢雍大集團在武清陳咀的開發項目,第一個為陽光花園一期共三棟,二期為六棟,現在正在建設的是推廣名為盛世陽光花園和怡景園的位於陳石公路南側的正式用名為盛景花園,以上情況是否屬實?請有關部門給予詳細的答復。
(1)如果推廣名和注冊名不一樣,但是購房合同上為推廣名稱或者內部暫定名稱,那麼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2)雍大集團這種用多個名稱(怡景園、盛世陽光花園、怡景花園)作為推廣名和內部暫定名稱,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3)在沒有告知用戶的情況下重新注冊新的名稱是否侵犯了購房者的知情權?
(4)拖延交房日期、多次變更所銷售小區的名稱,已經造成消費者的恐慌,作為開發商是否有義務告知購房者?
(5)如此多個名稱銷售一個小區的樓房,是否會造成一房多賣的情況?請有關部門查證是否有一房多賣的情況的發生?
(6)請有關部門詳細說明:目前雍大集團在武清陳咀鎮現有的小區名稱(注冊名稱)和具體地理位置、沒有建設已經投標成功土地的位置、以及正在建設當中的小區的名稱(注冊名稱)和地理位置。
(7)雍大集團在武清陳咀鎮的項目(包括已經完工、正在建設、即將建設的小區)的產權是否都是70年大產權?如果不是,是多少年?
請求有關部門的相關人士做詳細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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