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同志,你好!
本人是女性,原籍河北保定,今年40歲。我在2010年1月正式成為天津市戶籍城鎮居民,但養老及醫療保險關系一直在原籍,目前想轉到天津來。本人目前沒有上班,還沒有在天津上養老及醫療保險。我想諮詢一下下啦問題:
1. 我在原籍的養老保險已經交到2010年底,轉到天津後還需要在天津補繳2010年的養老保險嗎?
2. 請問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3. 在天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有最低年限要求嗎?
希望能盡快得到您的答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在本市參保後轉移社保關系。從取得本市戶籍並參保後補繳間斷繳費。
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最低繳費年限15年。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