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2009年9月以前一直在開發區繳納社保保險,由於工作變動,於2009年9月各種關系需要調到市內,可是當時辦理轉移社保的時候工作人員稱此人死亡,然後他們核實情況後回復為當時系統昇級有很多人的狀態均為死亡狀態,再後來就是將我的信息恢復,這期間將近3個月,所以我2009年10、11、12月間斷,可是新單位上保險就沒續上,導致現在我的保險情況間斷3個月,可是我到市裡的社保諮詢說不能補交,如果不能補交以後退休會不會對我有影響?現在我想補交,可不可以? 去哪裡辦? 應該怎麼辦?我在河西區,請您詳解!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可以補繳間斷繳費。間斷繳費對養老待遇會有一定影響。補繳保險可以到現檔案存放地社保分中心辦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