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4年大學本科畢業,畢業後一直在天津工作,戶口在老家薊縣下倉鎮大李各莊村,非農戶口,2009年結婚,對象戶口是山東省聊城市的非農戶口,2010年在東麗區購買住房一套,2011年生的小孩,孩子戶口與本人戶口在一起,本人在天津有正式工作,
1. 是否可以將我的戶口和我孩子、老婆的戶口一起調入住房所在地,若可以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2. 若不能同時調入,單獨調我自己的戶口又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6月28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