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市政管理人員:
1.小區內私自搭建現象非常嚴重:樓內走廊非法侵佔、樓外綠地違章亂建,不見物業有任何制止、協調、通知的行為!
2.電梯內沒有監控,單元門破損若乾年,物業從未有進行徹底的修繕。(這種保安水平,給犯罪者以巨大的可乘之機。)
3.綠植沒人修剪,水池從未有過水。
4.停車秩序混亂。(經常有車停在門口或者通道裡,擋住其他車輛的出入。)
5.最近一新景象,小攤小販增多,使得小區更加髒!亂!差!(物業對此沒有任何制止、管理行為,難道非要等到發展成水木天成那種經常上新聞的程度再想辦法來遏制麼?)
6.樓道內擺放的自行車,雜物現象嚴重,影響消防通道,造成巨大安全隱患,物業未對此行為沒給與任何通告。
7.一樓業主擴佔綠地,用以作為早點經營部,嚴重影響了鄰居的生活。
總之,關於港聯物業的種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投訴的不只我一個人,為什麼就沒有相關的管理部門引起重視呢,請問究竟應該是哪個部門來管理這個物業公司?難道這麼多人的投訴都沒有一個說法麼?
請督查部給與明確的回復,相信想知道答案的不只我一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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