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購買了一套和平時光的住房,和平時光的產權批准為50年,聽說1996年拿的地。
1.請問和平時光時光項目是不是純住宅項目?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否自動續期,是否有費用,如果有費用如何收取?
2.該項目可否辦理房產證?
3.我是天津南開區集體戶口,可否落戶,落戶後,我孩子可以跟我落戶嗎?
麻煩您解答一下,非常感謝!(郵件,電話回復均可,謝謝)
高慧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