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於2011年4月購買了南開區鼓樓陽光晶典小區6號樓一套住房。當時產權性質是混合型公寓(非住宅),但開發商承諾能夠變更為住宅,但直至今日,該小區有7棟住宅,僅有賣出的5和6號樓為非住宅,7號樓可由業主自己選擇。未開盤的備案都是住宅。我們多次找到開發商,他們表示正在解決。這都一年時間了,許多業主買此房均為了落戶,而如果開發商當初不承諾能變更,相信很多業主不會購買此房產。
在此,本人代表部分業主,懇請相關部門對此事進行了解,能盡快對此房的產權性質給予明確的答復,以及將來是否能夠變更產權性質(因為同小區別的樓都是住宅),以利於業主了解信息,及時維權。
謝謝
羅俊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