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看到《天津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中“第八條”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在報送建設項目建議書之日起7日內向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申報登記手續。可是,我在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網上沒有找到此項審批事項的辦理說明?
請問:應該去哪裡辦理這個事情呢?
謝謝
尊敬的網友:您好
首先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設項目申報登記問題應直接到轄區環保局辦理。
天津市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