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4月29日下午駕駛冀RRM119車由廊坊走京福公路回天津路過東馬圈鎮,有朋友告訴那裡有測速限速40,我特別注意進鎮後一直低於此速度,當我肉眼看見測速儀時我已經將速度降至20-25左右,但我還是被攝錄並且是超速50%以上速度75。5月27日上午我再次駕駛冀RRM119車由廊坊走京福公路回天津路過東馬圈鎮這次更小心了但還是被攝錄並且是超速50%以上我覺得太冤枉了,有誰明知道有測速還掛著牌照衝過去?我想詢問一下此事應該如何解決? 第一次的罰款已交,但去兩次就被拍兩次,不會出現其他地區那種故意修改測速儀多拍照多罰錢的情況吧,希望領導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6月26日
尊敬的網民馬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回復如下:
經管界大隊東馬圈大隊公安網查詢比對,馬先生駕駛的冀RRM119號小型汽車在京福公路27公裡+200米處分別於“4月29日”和“5月27日”上傳的超速記錄信息,數據真實可靠。同時,我們的測速監控是根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技術監控工作規范》設置和使用,並定期檢測。依據該工作規范實行警用車輛測速,實行限速區測速提示,進入限速區域限速標志警示。警用車車載監控設備自動對超速車輛進行測速並拍照記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