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8日我發生一起工傷,造成左鎖骨骨折,經申請後認定我為工傷,在天津464醫院住院治療,骨折處做手術使用“鋼板”固定,但明年還要取出鋼板。對於今年、明年的治療費用,我應該如何申報?分兩次進行還是等明年做完手術再一次性申報?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工傷認定後,繼續發生的住院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明年取鋼板的費用,明年申報,現在先通過單位到分中心備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