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9年參加工作的,94年離開單位,2005年補得養老保險,票據上注的是89年——05年12月,以後就年年交,我現在在北京上班,交了有三年的社保了,請問我的繳費年限怎麼算,我的戶口遷入天津了,養老保險能否遷過來,兩年後我打算回天津繼續工作,屆時三地的保險能否合歸一處,在哪兒合歸,我今年42歲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具有天津市戶籍的人員在津參保交費後,可以將外省市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轉移到天津,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