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2006-2007年在北京工作,上了大概7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然後辭職回天津。當時跨省市無法轉移社保所以一直擱下了。然後2007年10月在天津找到新工作,單位給交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現在我辭職了,想把北京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回天津,然後自己上保險,怎麼辦手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如果您具有天津市戶籍,您在津參保繳費後,可以將外省市的養老和醫療轉移到天津。
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
醫療保險的轉移手續:您持《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和現參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參保分中心審核後出具《參保憑證》和《信息表》,將其寄給現參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