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材裡房屋被拆遷了,我們當時簽訂的是《征收協議》,手續辦好後我們與拆遷辦的一塊去塘沽房管局交易大廳辦理了銷產的進件手續,當時承諾我們7個工作日手續辦理完畢。然後我們根據其承諾的期限辦理了另一套房產的預購協議,交了定金2萬元,現在過了承諾的期限早該出件了,可能房管局他們說由於需要市局的一個文,故暫時辦不了。本身非我們房主的原因為什麼要轉嫁到我們身上呢,本身房子都不屬於我了,為什麼還不給我銷掉,你們房管局內部的事能成為不給我辦理的借口嗎???????弄得我現在買不了房又得陪人家違約金,你幫我交違約金啊??????????????!!!!!!!急需解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6-18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建材裡房屋產權證注銷登記是《天津市房屋征收辦法》實施後,第一個申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拆遷項目。因《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中,未對此類登記做規定,該局在受理第一個登記後向市國土房管局請示,如何辦理此類登記,在時效上耽誤一周。現此類登記已經可以正常辦理。
感謝您的關注。
2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