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在武清開發區私營經濟區一私營企業工作,2012年4月申請辭職,部分領導未同意沒有簽字並扣押我的辭職報告,公司規定應提前一月辭職方可離職,因我身體原因,周日在公司免費加班至8點回家後因體虛暈倒,因此未再去公司上班。公司以工作未交接、工作未完成為由,不發我兩個月工資共計2300元左右,錢不多,可是那是我辛辛苦苦的勞動成果啊,我就是一平民老百姓,無權無勢,我只想要回我所得的,就算是我擅自離職,處罰我,也不能扣我兩個月的工資的,那是我所得的啊,我不強求都給我,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我脾氣好也不能這麼欺負人吧?我無助,希望您看了我的求助給我出個主意,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6月16日
您好,收到您在武清信息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分重視:
您所反映的拖欠兩個月工資問題可到人力社保局監察科投訴。
聯系電話:29341610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