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於幾年前將一套農村自有住宅賣給一城市戶口(戶口不在村子裡)的人,簽有合同但房產證一直未過戶。請問:1.房子的買賣關系是否合法有效 2.如合法,現在可否補辦產權過戶?
楊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於6月11日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