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訴的萬通上北新新家園三期高層住宅中有很多一樓進行了沒有手續的商業行為,比如超市、飯店等等,你們的答復:“以上11戶經營戶均沒有相應許可證或營業執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執法部門依據職責先期下達停業通知書,現場記錄,以及相關證據的收集,同時要求停止經營活動。需要取得前置許可證而位辦理前置許可從事無證無照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由前置許可部門負責查處。鑒於以上11個無證無照經營戶依據[2010]129號規定應由前置許可部門進行依法查處督促其辦理許可證後再到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在取得許可證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我的問題是居民住宅是否可以進行商業活動?如果這些經營戶不辦理前置手續繼續經營,你們怎麼處理,是否應該有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從我投訴完以上問題後到現在這些沒有許可的經營戶依然照常營業,嚴重影響了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希望政府考慮這個民生問題。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6-12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工商行政管理局塘沽分局電話溝通落實:
一、居民住宅可以進行商業活動,但前提是需經過居委會或業主委員會批准。
二、對於該戶沒有辦理前置手續經營戶(其中2戶前置許可部門是衛生局、9戶前置許可部門是食藥局 ),應由前置部門執法單位進行查處,我們已反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工商部門執法人員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據職責對11戶經營者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停止經營活動。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8-6